

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腐败官员在八小时之外干的,八小时以外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腐败的“黄金时间”,也是监督的“弱点”和“盲点”,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因此,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有效监督管理,已成为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他们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近年来变异成不吃公家吃老板,不出入高档酒店进私人会所;二是假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或是与商人勾肩搭背沾私企的光揩老板的油;三是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故意暴露个人兴趣爱好接受“雅贿”,比如,前些年被查处的案例中就不乏兰花贿、茶贿、宠物贿、玉石贿、文物贿等等;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五是染毒近黄,包情人养情妇,生活腐化堕落等等。
实际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的特点也是监督的难点。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领导干部腐败行为总得寻找最佳时间和地点,对于权钱交易的双方来说,往往不会计较交易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但在权钱交易上八小时以外的较八小时以内的更具有随意性。八小时以外更是成为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多发时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节假日则是腐(......此处隐藏了2844字,下载文档可见全文......)督、提醒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贤内助、好子女、廉亲属等教育活动。注意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反腐倡廉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的警示片,让他们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监督、提醒的义务。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多层次、立体式的监控,既监督工作圈,又了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有效消除“监督空档”。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督的约束力。建立群众评议、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增强群众的监督工作动力,使之积极主动承担监督职责。建立家庭助廉教育走访制度,每个时期选择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载体,邀请家属与党员干部共同参加教育学习,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良好家风。单位定期对党员干部家庭进行走访,与家属互通交流党员干部情况,共同构筑单位与家庭廉政监督防线。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通告或通报等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对工作监督中发现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任用,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总结表彰,对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廉政规定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同时实行连带追究,在党员干部内部真正形成相互监督、彼此约束的机制,凡是党员干部的领导未能发现问题或没有履行监督职能的,要追究党员干部领导的责任,以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内部相互监督的责任感,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实现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全覆盖,通过无处不在的监督这个“无影灯”来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