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好发挥人大作用助力地方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ZZ制度,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权,参与管理地区各项事务。人大作用的有效发挥,直接决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能否真正落实,更影响到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主题教育要求,我围绕"更好发挥人大作用"对乡人大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人大作用提出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人大工作存在的短板
(一)乡人大"三权"行使不够到位。
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需要完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乡人大不设常委会,设人大主席团,负责召集下次人大会议,2015年起省人大开始对《广东省乡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作出多次修改,允许乡乡人大主席团在人大闭会期间代行部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是其中一项,但因为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只是原则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和说明,更缺乏提请程序、如何使用和责任追究等操作性的规定,致使具体工作中,操作比较困难,运用的相对少,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充分。
二是监督权仍有待加强。体现为重"柔性"监督,轻"刚性"督办。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一般性的监督手段运用得比较多,而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运用得比(......此处隐藏了3479字,下载文档可见全文......)大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要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在作出决议、决定前,要走访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更多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愿。要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多开展一些接地气、切民情的专题活动,主动把群众请进来征求意见,使各项工作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要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最终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既能紧扣D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又能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需求。
(五)与时俱进,做创新型人大
要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有益的探索,以新观念、新机制、新举措,激发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充分发挥乡人大主席团作用,建全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具体办法明确重大事项范围,明晰人大主席团职能权限,加强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导。要创新代表建议收集和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网上受理系统,为人大代表随时提出意见和查询办理进度,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推行"三议两评"分组跟踪监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跟踪问效,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创新代表队伍管理模式,规范人大代表述职工作,通过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进行现场民主测评的方式,敦促代表主动积极作为、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