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以及2024年度开展情况,结合实际,明确2025年县级层面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将安全教育纳入养老、儿童、社会事务、救助管理等领域培训教育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培训。(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和实操教学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风险场所三类人员开展培训考核。(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三、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县防减救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制定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办法。(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学习贯彻《x(......此处隐藏了3324字,下载文档可见全文......)演练,提升队伍综合水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
37.建立应急指挥部(平台)指挥协调运行机制,着力健全重大灾害事故处置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值守准备,高效处置灾害事故。(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8.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牵头,公安、应急、消防、网信等部门参与的突发事件信息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安防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深化基层基础提升行动
39.制定县领导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40.推动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县安防办,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1.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2.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础条件,科学合理配套建设仓库。2025年底前完成经营(批发)企业对标自查整改提升工作,提高储存安全条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3.2025年底前,推动氧气瓶充装单位建成并持续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县县监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