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建立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畅通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渠道,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涉企违规收费线索收集、转办、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重点
(一)地方财经领域。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以及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问题。
(二)水电气领域。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在红线内接入施工环节高于市场价强制服务,使用失准计量表具,抄表环节计量不准确,转供电、二次供水环节违规加价等问题。
(三)金融领域。商业银行违规收取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信息未公示、违规收取国家或银行内部已优惠减免服务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收取与信贷融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客户授权从发放的贷款资金中直接扣收担保费、保险费、手续费、服务费等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借款人意外伤害险保费,或者未合理分担小微企业抵押物财产险保费;未按规定承担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未按规定承担抵押评估费)等问题。
(四)中介机构领域。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评估、评审、认定等中介服务费用,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红顶中(......此处隐藏了736字,下载文档可见全文......)建立台账。各有关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社会投诉举报,畅通渠道收集涉企收费政策执行、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建立涉企违规收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投诉问题线索台账。
(二)开展调查,政策宣传。落实首问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主动解决市场主体反馈的问题和困难。
(三)线索转交,违法查处。对调查核实涉嫌涉企违规收费的行为,及时移交市监部门立案查处,对查处的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采取一定的方式曝光。
(四)结果反馈,督促整改。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立案查处结果,及时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违规收费单位(企业)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牵头的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主动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以问题为导向,真查真改、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各行业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顽固病症”整治。
(三)强化督促交流。加强工作组织、调度,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会商,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做法,通过简报、会议等形式,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