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拥有强大生命力与显著优越性,根源在于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大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与人民实施具备法律效力的监督。对 “一府一委两院” 工作展开监督,乃是人大的法定职责,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法律得以有效施行,保障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尤其是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需紧密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创新思维开展监督工作,开辟 “全链条” 人大监督工作的全新局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几点意见。
一、精准选定监督议题,紧扣大局与民生重点
选题立项作为人大监督的首要关卡与起始环节,应做到法定事项监督全面覆盖,自选项目监督精准切中要害。
(一)紧扣大局 “选准题”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关注老百姓的所思所盼所愿,从地方党委的中心任务、大局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生福祉等方面选定监督议题,做到契合大局需求、顺应民生期盼。例如,在当下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着重关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领域开展监督选题。
(二)瞄准难点 “立好项”
(......此处隐藏了3361字,下载文档可见全文......)初审 “打基础”
由人大专工委适时开展初审工作,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作为评议参考文件印发给参加评议的对象,便于他们全面了解情况。在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议前,人大相关专工委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形成评估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后印发给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严谨评议 “求实效”
精心制定评议方案,特别是评议表格及相关要素,以常委会会议为评议平台,以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为评议主体,经过充分审议讨论后开展评议工作。在评议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时,制定详细的评议表格,从政策落实、服务效率、企业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评议。
(三)成果运用 “促提升”
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地方党委报告评议情况,对于满意度不高、整改不力的部门,督促其进一步整改落实,并将其列入下一年度监督计划,或者启动进一步的监督程序,直至群众认可为止。如果在对某部门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评议中满意度较低,将其列入下一年度监督计划,持续督促整改。
我们要深刻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内在规律,依法依规将每一项程序、每一个环节做实做细,使监督工作形成完整闭环。通过 “全链条” 的监督模式,增强新征程中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升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人大监督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